关于拟推荐表彰第十一届海南省双拥模范
单位和个人的公示
根据《海南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十一届海南省双拥模范城(县、区)暨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考评推荐及命名表彰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按照评选推荐程序,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了拟推荐表彰对象名单,经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反馈意见,现将我市拟推荐表彰第十一届海南省爱国拥军模范单位和个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2年11月1日至11月7日)。
一、爱国拥军模范单位(1个)
三沙市永乐群岛管理委员会
二、爱国拥军模范个人(3名)
尹峥嵘 三沙市永兴管理委员会党工办主任
王式政 三沙市永乐群岛工作委员会副书记、永乐群岛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王 莉 三沙市社会工作局退役军人事务科科长
公示期间,凡认为拟推荐对象不符合推荐条件的,可以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三沙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要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电话:0898-66860217
邮箱:ssstyjr@163.com
通讯地址:海口市南海大道80号4号楼201室
邮编:573100
三沙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