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沙市安全生产举报热线电话及举报奖励
生产经营单位涉及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以及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的事项,举报事项经核查属实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对举报人给予现金奖励:
一.举报奖励条件
(一)有明确的被举报对象、详细地址和具体违法事实;
(二)举报内容事先未被应急管理部门掌握的;
(三)举报情况经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核查属
实的。
二.举报奖励标准
(一)举报一般事故隐患和一般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核查
属实每宗给予举报人100元至500元的奖励。
(二)举报重大事故隐患、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奖励金额
按照行政处罚金额的15%计算,最低奖励3000元。
(三)举报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按照最终确认的事故等级和查实举报的瞒报谎报死亡人数给予奖励。其中,一般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1万元计算;较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2万元计算;重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3万元计算;特别重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
1人奖励4万元计算。
(四)举报人一次举报奖励总额原则上以20万元为上限。但经市安委办组织核实,属于举报并消除群死群伤重特大事故隐患的,报经市安委会审议同意后,最高奖励标准可突破20万元。
(五)受理举报途径:
手 机:18789700801
电子邮箱:ssyingjike0163.com
邮 编:573199
地 址:三沙市永兴岛北京路1号
应急部安全生产举报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