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3号)要求,进一步推动我市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25年家装家居产品换新补贴政策公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
(一)实际居住在我市辖区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驻岛服务人员(含在我市注册民营企业、长期在岛施工企业纳入辖区社区居委会登记备案管理人员);
(二)三沙市干部职工(含企事业、垂直双管等单位工作人员);
(三)驻市部队官兵。
二、补贴政策
购买家装家居及适老化产品,在享受海南省一次性换新补贴的前提下,可申请领取本市一次性补贴。
1.补贴范围
全屋智能产品(含系统和产品)、家具(含床架、沙发、桌子、椅子、衣柜、床垫)、木地板、瓷砖、洁具(含浴缸、马桶、面盆、水龙头、花洒、拖布池、淋浴房等)、定制整体橱柜、门窗、门锁(智能锁)、乳胶漆、灯具、窗帘、吊顶等12类家装家居产品,以及按摩椅、轮椅、淋浴椅、坐便凳等4类适老化产品。
2.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为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15%。销售价格以发票含税价为准,每人每类产品仅可享受一次补贴,每类产品享受补贴额度不超过3000元。
三、补贴申领流程
(一)补贴申请
补贴申请须由购买者本人发起,在享受2025年海南省一次性换新补贴的前提下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申报,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
需提供以下资料:
1.申请人本人身份信息证明,即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其中:
(1)实际居住在我市辖区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驻岛服务人员还需提供居民证复印件或辖区社区居委会开具的身份证明材料;
(2)三沙市干部职工(含企事业、垂直双管等单位工作人员)还需提供本单位开具的身份证明材料;
(3)驻市部队官兵还需提供军官证、士官证复印件或所在部队出具的身份证明。
2.所购家居家装产品销售发票原件(销售机构开具的第一联“发票联”,须为首次开具,购买方信息应完整填写个人身份信息,对重开、伪造的发票,不予认定补贴资格)、云闪付APP支付凭证截图、购物小票等;
3.申请人本人名下的银行借记卡账号信息(用于发放补贴资金);
4.申请人本人手机号码(应确保联系到本人)。
上述申请提交的身份证件、收款账号、联系方式、销售发票、支付凭证等须与申请人信息保持一致。对申报材料不齐全、申报材料不清晰的,将退回申请人修改补充。
(二)审核
三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三沙市商务局)按照申请人提供的材料组织审核,若审核未通过,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审核意见或修改补充要求。
(三)公示
补贴申请审核通过后,三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三沙市商务局)统一将补贴发放至申请人所提供的银行账户。补贴发放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有异议的进行复核,复核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将依法追回补贴,存在违规行为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四、相关要求
(一)为普惠广大人民群众,此次活动每人申领补贴总金额上限不超过10000元(含);
(二)享受本次补贴的产品仅限申请补贴本人及本人家庭使用,严禁转售、代购、虚开发票骗补等行为,一经发现,将责令违规人退还本年度申领的所有补贴资金,并取消自本年度起3年内申领补贴资格,情节严重的,通报所在单位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本政策先行安排500万元补贴资金,自政策发布之日起实施,补贴资金发完后,是否延续补贴政策将另行公告。本政策由三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三沙市商务局)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三沙市商务局
2025年3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