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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沙市应急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送达公告 三沙综执送告字〔2025〕第05号

2025/11/06 1.6w 阅读 313 点赞

三沙文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本机关于2025113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三沙市应急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告知书》,因你单位法定代表无法取得联系,本机关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你(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三和第五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三沙市应急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告知书》,内容是:你(单位)未从事实际经营活动,以及连续两年未申报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公司登记机关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本机关依法拟对你公司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你(单位)享有陈述申辩权利,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提交书面陈述申辩意见,或口头进行陈述申辩。逾期未进行陈述申辩的,视为你(单位)放弃陈述申辩权利。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机关领取《三沙市应急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告知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符波联系电话:18217998788

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南海大道80号2栋106

附件:三沙市应急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告知书

三沙市应急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116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