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养犬行为,加强我市养犬管理工作,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和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我局在第一次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起草了《三沙市养犬管理规定(试行)(第二次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通过公众号留言、书面、电子邮件等形式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4月30日至2026年5月15日,意见建议反馈途径如下:
一、通过公众号在线征集进行留言;
二、书面意见请寄送至:海口市龙华区南海大道80号2号楼112室,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898-88356560。来信请在封面备注“反馈意见”。
三、电子邮件请发送至1169438431@qq.com,并在邮件标题处标注“反馈意见”。
特此公告。
附件:
三沙市公安局
2026年4月30日
来源:三沙市人民政府网